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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孙金山律师,前优秀刑事法官,现优秀刑事律师,供职于北京市盈科(淄博)律师事务所。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,孙律师一直专注于刑事领域,只办理刑事案件,至今已审理、辩护全国各类刑事案件200余宗,其中不乏公安部督办、最高法指定管辖及各省有一定影响力的重大刑案,屡获当事人高度评价:在审结陈某某水车致死人命一案后,家属给其送来了写有“某市第一案,金牌法律人”的锦旗;在辩护苏某销售假药一案时,苏某称其为“正直正派好律师”,逢年过节经常邮寄感谢信表达对孙律师的感恩;在辩护罗某某诈骗一案后,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:“……千言万语也表达不了我现在的心情,这一生能遇到您是我们的荣幸,感谢您对我们的好……”;在辩护张某某协助组织卖淫、诈骗一案后,家属给孙律师发来感谢信:“……十年法磨剑,寒光锋芒现,大道心中存,只为正清源,你们是共和国的律师,你们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捍卫者。能遇到您是我的运气……”;在辩护郑某某合同诈骗一案时,家属称:“孙律师,您是一位优秀、卓越、非凡、正义的好律师!”;在辩护郭某非法经营一案后,家属给孙律师发来一条微信说:“孙律师,刚才看到一篇文章,说的是不要在巨大的压力下顺应环境,坚守内心,响应内心的呼唤,让我想到了您……”;……。孙金山律师一直秉持“办一个案子,交一个朋友”的理念,力争将每一个案子都办成精品,让委托人发自内心的肯定与感恩。孙金山律师曾办理的全国各地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:1、郑某某3亿元合同诈骗案——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;2、刘某某制造毒品案——【公安部督办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;3、陈某某贩卖、运输毒品案——【公安部督办、最高法指定管辖】上海高院二审;4、卢某某贩卖毒品案——上海二中院一审、上海高院二审;5、丹某某走私普通货物案(涉外)——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;6、闫某某75人电信诈骗案——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;7、苏某销售假药案——浙江省义乌市法院一审、金华市中院二审;8、郭某非法经营案——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法院一审;9、宫某某非法经营、逃税案——最高法、最高检申诉;10、 温某某网络技术盗窃第三方支付公司案——上海一中院一审;……。孙金山律师认为,一名好的律师必须终生致力于敬业修德。德才兼备,以德为先。“德”是根,“才”是叶。有德无才不可怕,只要持续“修炼”,终将枝繁叶茂。孙金山律师只办理刑事犯罪案件,全国办案,每年受理案件原则上不超过8宗,以确保案件质量。联系方式:手机:13305336984, 13816206804微信:a372838275地址: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228号金融大厦17层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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孙金山:  孙金山律师,前优秀刑事法官,多年法院刑事审判经验,擅长处理重大、疑难刑事案件。因处理案件高度负责、质量高,多次受到当事人及家属的锦旗表彰,被誉为“金牌法律人”。大量刑事案件的历练、独特的刑事法官思维,使孙律师熟谙各级法院的刑事案件定案思路、对刑事案件在司法机关的走向有较强的预判能力,从而形成了一套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”的刑案办理流程。孙律师除了办理上海市内的刑事案件,还承办全国各地的杀人案、伤害致死案,强奸、勒索案,官员贪污受贿挪用案,企业家、公司高管犯罪案,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、经济金融诈骗案、非法集资案,售假、非法经营、商标犯罪案,走私、虚开发票、骗取出口退税案等重大、疑难刑事案件。通过高质量的法律服务,让每一个刑案当事人及家属都能获得实实在在的“安抚”,是孙律师执业生涯的永恒准则。选择源于信任,信任源于坦诚与负责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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